IAPA秘书处帮助各成员保护地编制的自然保护地濒危物种名录,包含以下4种类型的濒危状况:
一、中国重点保护动物保护等级说明:
根据201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1年2月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包括:
I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II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相关定义和管理规定请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二、CITES附录濒危等级说明:
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2019年11月26日起生效的附录Ⅰ、附录Ⅱ和附录Ⅲ,包括:
I 附录I
II 附录II
相关定义和管理规定请见《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文本》。
三、IUCN红色名录,中国红色名录2004、中国红色名录2015濒危等级说明:
根据IUCN红色名录受威胁物种标准评估的:
1. IUCN红色名录,评估了相关物种在全球的濒危状况;
2. 中国红色名录2004,2004年评估了相关物种在中国的濒危状况;
3. 中国红色名录2015,2015年评估了相关脊椎动物物种在中国的濒危状况;
EX 灭绝 —— Extinct
EW 野外灭绝—— Extinct in the
Wild
CR 极危 ——Critically Endangered
EN 濒危—— Endangered
VU 易危——Vulnerable
NT 近危 ——Near Threatened
LC 无危 ——Least Concern
DD 资料缺乏—— Data Deficient
NR 未认可—— Not Recognised as a species
NE 未评估——Not Evaluated
如果贵自然保护地希望快速编制其濒危物种名录,可联系IAPA秘书处:zhoutt@baohudi.org